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学类、规划学类招生方案
注:招生专业、方案以生源地地点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为准。 选取方法 1.我校在生源省采纳平行自愿投档形式的省(市):高考文明分和专业分(统考)均须到达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,校园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,根据考生所报专业自愿的先后次序择优选取;若投档分相同,则按专业分(统考)排序,若专业分(统考)仍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,择优选取。 2.我校在生源省采纳非平行自愿投档形式的省(市)(不包括内蒙):高考文明分和专业分(统考)均须到达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,校园将进档考生按归纳分由高到低排序,根据考生所报专业自愿的先后的次序择优选取,归纳分算法为:(考生高考文明分÷高考文明分满分)×60+(考生统考专业分÷专业统考满分)×40;若归纳分相同,则按专业分(统考)排序,若专业分(统考)仍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,择优选取。 3.内蒙古自治区:高考文明分和专业分(统考)均须到达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,校园将进档考生按归纳分由高到低排序,根据考生所报专业自愿的先后的次序择优选取,归纳分算法为:高考文明课成果×40%+专业统考成果×60%;若归纳分相同,则按专业分(统考)排序,若专业分(统考)仍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,择优选取。 |